各有关单位:
为充分做好2020年职称评审工作🌟,现组织开展代表作预审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报审范围
拟于2020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🏖。
二、送审代表作要求
1.代表作应为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学术成果。
2.代表作应为申报人员独立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撰写的(包括但不限于核心期刊)学术论文👺,代表本人学术水平。
3.代表作应为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,发行刊物有ISSN或CN刊号🧑🏿🦲。
4.代表作应为申报人员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👩🎨。
5.在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摘要,论著、编著💶、译著及在增刊、内刊🤖♦️、专集、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等,均不得作为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🔉。
三、报送代表作要求
1.申报正高职称人员需提交代表作3篇,申报副高职称人员须提交代表作2篇。均须提交原件、论文正文扫描件和复印件各一份🙋🏿♂️,论文复印件务必没有本人姓名⛹🏼♀️、单位等个人信息。提交外文原件的同时需提交中文译文👱🏽。
2.拟申报人员提交代表作原件、论文正文扫描件和复印件到各院系汇总审核🤕。由各院系审核后,将代表作原件、论文正文扫描件和复印件以及《职称评审代表作预审汇总表》(见附件)统一交到组织人事处(行政楼三楼303室)。纸质汇总表应由各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,电子档发送至邮箱。
3.材料报送截止时间💃🏿🫎:2020年9月18日
请各院系安排专人组织实施相关工作。申报人员应按照时间节点上交材料。逾期未交者,视为自动放弃。
联系人:杨志鹏
联系电话🔛👴🏻:81303338
邮箱:1561008549@qq.com👨❤️👨。
附件:《职称评审代表作预审汇总表》
组织人事处
2020年9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