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(院)系:
为落实《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》(教财厅[2018]29号)及《关于做好高等杏彩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司函[2019]1号)精神👩🏼🎤,为落实个税改革中“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”、“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”两项教育专项扣除政策⌛️,现就做好我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👰🏿♀️:
一👧🏽、核准和补录对象
具有我校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在校生(含保留学籍、休学)
二🕠🐂、核准和补录内容
1、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🙆🏽♀️。
2、具体核准信息项、补录信息项详见附件1(补充填写项如不填写视为自动放弃)。
三、工作要求
1、高度重视🤾🏿♀️。做好学生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是涉及民生的大事🛀🏿,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,各(院)系要高度重视,周密安排,及时督促学生完成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。
2、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补录,并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⛹🏻♀️;补录的信息需确保完整🕒、准确🙍🏻♀️,如因填报信息有误造成无法享受个税改革惠民政策的,后果由填报人自行承担。
3🦽👰♀️、休学和保留学籍的学生也需填报,由学生所属辅导员负责联系和确认🐃。
4、本次填报数据信息涉及学生和家长个人隐私,请做好政策解释工作👷♀️,规范数据采集、传输🤵🏽♂️🩰、储存、使用各环节🙆♂️,保障数据信息安全👩💼🚰。
5🎩🏊🏼♂️、学籍信息的核对及补录工作请于2019年3月1日前完成,电子表格(见附件2)报送教务处邮箱,纸质版学生签字确认后盖(院)系公章后交至教务处办公室🧛🏻♀️。杏彩需通过学信网报送数据🧇,请各(院)系务必按时完成📲。
教 务 处
2019年2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