院内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🖖🏻🧑🏿🍼:
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有关要求,杏彩党校定于2024年11月举办第三十五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🧏🏽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🧎🏻♀️:
一、学员名额及推荐条件
各党总支按照发展党员指导数推荐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。被推荐学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🏃🏻♂️➡️🤴🏿:
1.被所在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,同时已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且取得结业证书🦸🏻♂️。
2.已被所在党支部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🖍。
3.已列入本单位2024年度发展党员计划,拟于本年度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党员发展对象🙌。
二💜、培训时间和地点
集中培训时间:11月15日至22日👩🍳💁🏿♂️,共七天。
具体培训地点和时间安排见附件1。
三🤹🏻♀️、有关要求
1.学员参训前应认真自学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等有关内容✍🏿,并围绕“如何端正入党动机;以实际行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
思想和党的二十大、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;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,弘扬伟大建党精神”等方面进行深入思考🧜🏻👳🏻♀️。
2.培训采取专题辅导、实地研学、分组讨论、理论测试🏛、谈心谈话、拟写心得的形式进行,培训结束后,将根据学员上课考勤、学习笔记、心得体会、谈心谈话、理论测试以及各个教学环节的具体表现进行综合评定。学员参训情况将记录在《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考核登记表》(见附件2)🧖🏽♂️,由党校于培训结束后及时反馈给各党总支,作为发展对象考察的重要依据之一。
3.培训期间,参训学员缺课一次及以上、迟到早退两次及以上🙋🏽♂️🚨,将取消参加结业考试资格🕟。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🤷♂️,应在课前将党支部同意的书面请假报告提交组织人事处(行政楼307)备案,不允许电话请假👸🏿📦、事后补假。学员必须严格遵守课堂纪律👩🦱,做好学习笔记。违反课堂纪律的,发现一次,予以警告,发现两次🤛,取消培训资格。
4.培训期间☹️,组织人事处将选派各党总支委员会委员与学员进行“一对一”谈心谈话,了解学员思想状况及对党的基本知识的了解情况,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引导👰。
5.为便于管理和开展各项活动,由各辅导员从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中挑选一名学生负责人(负责人加入QQ群:731723337),协助老师做好培训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𓀗。
6.各党总支要严格对照上级和杏彩有关发展党员条件推荐学员参训,于11月8日(周五)前将《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考核登记表》(附件2)、《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基本信息汇总表》(附件3)和党员综合材料报组织人事处(行政楼307),电子档发送至邮箱:69049390@qq.com。
联系人:朱梦茹
联系电话:027-81302019。
附件:1.第三十五期发展对象培训班课程表
2.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考核登记表
3.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基本信息汇总表
4.发展对象培训班学习要求和考核办法
组织人事处
2024年11月1日